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范长江系列课程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0 【字体: 来源:中共内江市委党校 分享到: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范长江系列课程制作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内江市委党校范长江系列课程制作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4.4万元。

二、采购项目简介

(一)项目简介

为打造具有全国辨识度和影响力的本土党课品牌,形成一套具有内江特色、省内知名、全国视野的“范长江系列课程”体系,采购人拟委托专业机构制作一套高质量的主题系列课程。本次采购共包含5门课程的制作服务。

(二)课程制作情况如下:

课程A:访谈类专题课《新闻巨子范长江》

1.课程时长:2小时

2.课程形式:以访谈类专题课程形式呈现

课程B:专题课《报道红军长征第一人——范长江报道红军长征的历程及启示》

1.课程时长:完整版时长2小时+精简版时长30分钟

2.课程形式:以专题授课形式呈现,授课场景以教室、范长江纪念馆录制为主。

课程C:微课《一支笔的传奇经历和三大成就》

1.课程时长:微课版时长15分钟+精简版时长5分钟。

2.课程形式:以现场专题授课形式呈现,授课场景以范长江纪念馆录制为主。

课程D:微课《家国情怀铸丹心 长江家风美名扬》

1.课程时长:微课版时长15分钟+精简版时长5分钟。

2.课程形式:以现场专题授课形式呈现,授课场景以范长江纪念馆录制为主。

课程E:微课《不尽长江滚滚来》

1.课程时长:微课版时长15分钟+精简版时长5分钟。

2.课程形式:以现场专题授课形式呈现,授课场景以范长江纪念馆录制为主。

(三)商务条件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0个日历日内交付全部成品。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内江市内)。

3.交货条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供应商验收

5.履约验收方式按课程逐项验收,全部课程验收合格视为项目最终验收通过。

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交付全部课程初稿并经采购人确认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3)全部课程终验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7.本项目不设履约保证金

其他商务要求:

8、报价要求:本项目响应报价为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服务的总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课程策划、脚本优化、拍摄、人员劳务(导演、摄像、编辑等)、设备使用、场地协调、差旅费(含赴北京等省内外工作人员交通食宿)、后期制作、素材购买、税费及利润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9、知识产权:本项目产生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视频成片、素材、脚本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留存、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

10、违约责任

10.1 因成交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的,视为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成交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若成交人逾期交付成果,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3 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本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直至达标;若返工后仍不达标,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人赔偿损失。

(四)其他事项

1、除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官网(http://www.njswdx.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五、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六、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即报名时间):2026421日至2026423(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 时30分至 18时00 分,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新校区润德楼109办公室.

(三)获取磋商件的方式: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可按以下任一种方式办理:

(1)现场办理:供应商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应出示针对本项目的单位介绍信原件(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经审查后,向供应商现场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2)网上(远程)办理:

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的,将已填写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截图发送至 1006280586@qq.com。

注: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交至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新校区润德楼320会议室

2.报名咨询电话:0832-2213845

供应商报名、获取磋商文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磋商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截止之日前联系采购重新登记)。

(四)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并登记,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名、获取磋商文件并登记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磋商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42409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磋商时间202642409: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磋商地点:中共内江市委党校新校区润德楼320会议室

、联系方式

人:中国共产党内江市委员会党校;

址:内江市东兴区栖霞路北段999号;

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832-2213845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购买文件日期

   

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料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地址


购买单位联系人

姓名

手机

电子邮箱

备注





备注

购买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在相应地方打√)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影印件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