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关于教学纪律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8-10-23 【字体: 来源:中共内江市委党校 分享到:

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关于教学纪律的规定

 

为落实党校姓党的根本原则, 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特对教学纪律作出如下规定。  

一、根据教学需要,教师围绕自己所学专业或擅长研究方向确定教学专题,精心备课,并编写讲稿提纲,制作PPT课件。

二、备课参考资料以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重大会议报告、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或党校系统指定教材为主,网络和报刊参考资料以新华网、人民网、求是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为主。

三、实行教学专题审查制度,教师需提供5000字以上讲稿提纲和PPT课件交教务科审查。新任教师前三个教学专题需提交讲稿逐字稿和PPT课件,教务科组织现场试讲,认定合格后方可纳入教学计划。

四、教师必须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课堂上不准出现与党和国家重大决策和部署相偏离的话语,不准听信、传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不准在课堂上渲泄个人情绪,进行人身攻击。

五、教师受邀到其他单位和部门讲课,对方需出具邀请函,邀请函提交教务科审批备案。

六、教师因外出讲课影响校内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或在教学态度、政治观点、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经查属实,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七、外聘教师管理参照以上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