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制定和实施《中共内江市委党校内江行政学院内江市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教学管理规程》,是实现依法治校、从严治校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学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重要举措。
制定本规程的基本思路:一是按照“立、改、废”并举的原则,清理整合优化原有制度,注重改革创新;二是循着教学管理的工作流程,着力重要方面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三是力求制度在操作层面的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目的是使各项制度之间相互衔接、相互贯通和相互支撑,使教学管理制度从零散化、碎片化走向整体化、系统化,使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成为一种习惯。
制度建设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工作。本规程的出台,标志着校(院)教学管理工作在适应新常态过程中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目 录
一、班次和教学计划的制定…………………
二、学员入学和开学典礼……………………
三、教学活动管理……………………………
四、教学质量管理……………………………
五、教学秩序管理……………………………
六 、 教 学 工 作 量 计 算 ………………………
七、学员考核和毕业…………………………
八、附则………………………………………
为实现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校(院)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班次和教学计划的制定
(一)班次计划的制定
1.教务科负责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各班次计划的拟定。
2.班次计划的拟定要依据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和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暂行条例,确保常规班次的稳定。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根据我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及时举办相应班次。
(二)年度课程体系和师资库的建立
1.根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拟举办班次,教务科负责设计满足年度各类班次教学需要的若干教学模块,教研部门负责设计每一教学模块下的教学专题,并组织教师申报。报校(院)领导及市委组织部审定,形成年度课程体系。
2.根据年度课程体系形成年度师资库并产生各班次授课教师。按照师资库和年度专题库优先安排优秀教学奖获得者、主体班教学效果靠前者授课;外聘教师按课程需要排课。
(三)新专题的建立
1.新专题基本要求
(1)适应党政干部的培训需求,坚持党校性党的原则,突出系统性,针对性和现实性。
(2)突出理论前沿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讨。
(3)理论联系实际。
(4)观点明确,内容充实,层次清楚,逻辑严谨,结构完整。
2.新专题的申报
(1)教师可按新专题目录或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研究方向申报新专题。
(2)每位专职教师每学年申报新专题不少于1个,多报不限。
(3)新专题的申报应在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前完成。
3.新专题的审定
(1)新专题由教研室初审后报教务科汇总初审。
(2)新专题由校(院)领导召集相关科室负责人和专家审查并提出年度新专题计划,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3)凡列入新专题 计划的专题,应开展调研和教学研究,形成课件和文(讲)稿报教务科,一般应在3个月内完成。
4.新专题的使用
(1)新专题完成经教研室审查后进行试讲,通过后,列入教学专题库。
(2)列入专题库的新专题,按12课时计算工作量。
(四)教学计划的制定
1.根据内江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统战部等部门制定的全市干部培训年度计划,教务科负责牵头制定校(院)各班次教学计划。
2.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教学对象、学制学时、课程设置、教学方法、教材资料、日程安排、考核要求、组织管理等。
3.教学计划的审定流程
(1)教学管理部门拟定的教学计划初稿,分送各教研部门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形成教学计划修改稿。
(2)教学计划修改稿交校(院)领导审阅,形成教学计划送审稿。
(3)教学计划送审稿报送市委组织部、人社局、市委统战部等审定。
二、学员入学和开学典礼
(一)入学准备
1.根据办班计划,教务科及相关科室做好开班的准备工作。
2. 教务科提出并报校领导同意安排班主任。
3.根据班次计划,收集整理各班次学员名单。
4编印学员手册。
(二)学员报到
1.学员报到工作由教学管理部门牵头,财务、行政后勤等部门协同完成,确保报到工作顺畅快捷、井然有序。工作人员要着装整洁,讲究文明礼貌,服务热情周到,遵守工作要求。
2.学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通过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向干部教育培训主管(管理)部门请假,并同时报校(院)教学管理部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三天者,取消入学资格。
3.报到时,学员本人持单位介绍信、学员登记表、学员照片到报到处报到,缴纳相关费用,领取学习资料。
4.报到结束后,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及时将学员报到统计情况,报校(院)分管领导和干部教育培训主管(管理)部门。
(三)开学典礼
1.根据各班次计划举行开学典礼。
2.开学典礼邀请有关领导或校领导出席并讲话,邀请干部教育培训主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3.开学典礼由教学管理部门统筹安排。
三、教学活动管理
(一)课堂教学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活动的主要形式,要体现党校行政学院的特色,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遵守讲课纪律。
2.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双讲式、辩论式、情景模拟式等多种教学方法。
3.教师着装整洁,提倡使用普通话。
(二)现场教学
1.现场教学由教学管理部门根据教学需要安排。
2.现场教学教师实行本校专职教师与教学点兼职教师相结合。专职教师的职责是编写讲义、设计流程、随车讲解、组织讨论、教学总结。兼职教师负责提供相关资料、现场讲解、教学互动。
3.现场教学讲义内容要包括教学目的、主题、讨论题目、现场教学点简介等。
4.现场教学行前应向学员发放讲义、介绍流程,途中有随车讲解,现场有解说互动,回程有教学总结。
5.学员的组织和管理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班主任全程参与。现场教学点的联系、车辆安排等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
(三)异地教学
1.根据教学需要,可开展异地教学。轮(培)训班次的异地教学要突出党性教育。专题研讨班的异地教学要紧扣研讨主题。
2.异地教学主要委托当地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组织实施,教学管理部门应向受托方提出培训需求,经充分协商后形成异地教学方案。异地教学要利用好省内教学资源。
3.随班管理人员和教研人员协同受托方做好教学管理和学员管理工作。
4.异地教学应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不得铺张浪费,不得游山玩水,不得安排与教学主题无关的其它活动。
(四)学员讨论
1.学员讨论题目由教学计划确定或根据学习需要由学员党支部(班委会)拟定。
2.学员讨论由学员党支部(班委会)或学习组长主持,教学计划确定的讨论由教学管理部门联系教研部门安排教师参与。
(五)学员论坛
1.学员论坛围绕教学计划开展。
2.学员论坛由学员党支部(班委会)根据教学内容确定主题并组织实施,发言人在小组讨论的基础上产生。
(六)社会调研
1.为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智库作用,推进研究式教学,充分利用教师理论优势和学员实践优势,学制二周以上的班次可开展社会调研活动。
2.社会调研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对现实问题的研究。社会调研由教学管理部门纳入教学计划并安排指导老师。
3.社会调研经费由校(院)统一收取,学员回单位报销。
4.社会调研工作流程按《主体班学员管理规程》实施。
四、教学质量管理
(一)教学质量测评
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牵头,教务科、人事科等相关科室组成教学质量测评组,组织教学质量测评。
1.测评原则
教学质量测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2.测评对象
(1)教学质量测评原则上在我校(院)的主体班进行。
(2)参加教学质量测评的教师系在我校(院)主体班任课的校内专兼职教师。
3.测评内容
授课内容的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启迪性、创新性、生动性、信息量、教态教貌等。
(二)测评结果应用
1.教学质量测评结果在校内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和绩效考核。
2.参加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者需担任3个主体班(含3个)以上教学工作。
3.教学质量测评得分前三名为优秀教学质量奖获得者,学校予以表扬。
五、教学秩序管理
(一)秩序管理分工
1.教务科负责教学值周,主要职责为检查教师到位情况、课前准备情况,处置突发事件。
2.各教研部门统筹安排本教研部门的教学工作。
3.班主任提前一天提醒教师授课,做好每堂课的教师介绍、课堂秩序维护等工作。
(二)教学计划调整
1.教学计划具有权威性和稳定性,任何部门或者教师个人未经学校同意擅自调整,按照教学事故责任予以追究。教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时,由教务科通知有关教研部门、授课教师。
2.授课教师及上课时间的调整。教师因个人特殊原因不能上课或需要变更上课时间,须提前一天报教务科,经分管校(院)领导同意后,由教务科确定替换教师人选和调整上课时间。
3.教学专题的补充。为保证中央和省、市委最新精神及时进入课堂,由教学管理部门拟定相应的教学专题,选配授课教师,完成教学任务。
(三)教学事故处理
1.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活动过程中因授课教师、教学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作失误或过错,影响教学秩序并产生不良后果的事件。以下情况,认定为教学事故:
(1)教师在课堂上发表违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中央和省、市委决定决议精神的错误言论,在学员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2)教师擅自停课、缺课、调课,影响教学秩序的。
(3)教师出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上课迟到或误课,影响教学秩序的。
(4)教师上课期间擅离课堂处理个人事务,如会客、接打手机等,影响教学秩序的。
(5)教学管理人员未将教学计划或调课通知及时送达教研部门并通知教师,导致无人授课的。
(6)教学管理和服务人员未按时打开教室、未调试好教学设备、教室安排“撞车”,影响教学正常进行的。
2.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1)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作出情况说明,报教务科。
(2)教务科核实情况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校(院)领导。
3.教学事故处理办法
(1)教务科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给予通报。对事故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校(院)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视教学事故情节,相应扣发事故责任人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奖。
(3)教学事故发生后一年内,作为事故责任人的教师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参加评选校(院)优秀教学奖;
(4)教学事故发生后一年内,作为事故责任人的教学管理和服务人员在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优,所在部门在年度绩效管理考核中扣除相应的分值。
六.教学工作量计算
(一)专职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超教学工作量的确定
校(院)每学年主体班次(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市人社局调训)专职教师授课总量除以专职教师总人数,为该学年校(院)专职教师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助教的教学工作量为基本教学工作量的90%,讲师的教学工作量为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00%,副教授的教学工作量为专职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10%,教授的教学工作量为专职教师基本教学工作量的120%,超过此数即为超教学工作量。
(二)教师超教学工作量奖惩计算办法
1.根据全年教学、科研基本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拉通计算,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2.超过教学基本工作量的部分,按照奖励性绩效考核奖励。
3.教师如未完成规定的基本教学工作量,可用超科研工作量充抵(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4.若教师全年不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则在该教师的年终绩效考核中作相应扣除:扣除额=该教师所任专业技术职务在主体班对应的超课时费计发标准×所差课时数;凡连续两年不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则加倍扣除,扣除额=该教师所任专业技术职务在主体班对应的超课时费计发标准×所差课时数×2;凡连续三年不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按第二年标准扣除后低聘使用或待学校另行安排工作;凡不能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的不能参加学校、市、省有关教学评优活动,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5.教研室主任按专职教师的60%,教研室副主任按专职教师的70%计算基本教学工作量。
七、学员考核和结业
(一)学员考核
1.教学管理部门对学员的理论学习、党性修养、能力提升、遵章守纪等实施综合考核。
2.学员管理部门对学员的课堂纪律、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等进行考核,对学员的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在校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3.主体班按照《内江市委党校主体班学员学分制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的,不予结业,不颁发结业证书。
(二)结业证书
1.学员经考核合格后,准予结业。
2.党校学员颁发《四川省干部党校轮(培)训证书》。
3.行政学院学员颁发《四川省公务员培训证书》。
4.社会主义学院学员颁发《内江市社会主义学院结业证书》。
(三)结业典礼
1.各结业班次请担任校长、院长的市领导或其他校(院)领导出席并颁发结业证书。邀请干部教育培训主管(管理)部门负责同志出席。
2.各结业班次学员代表在结业典礼上作学习情况汇报。
3.结业典礼的准备工作比照开学典礼的规定执行。
(四)学籍归档
1.学籍档案由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归档留存。
2.学员结业时,教学管理部门将学员在校学习表现情况送交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统战部及学员所在单位。
八、附则
本规程于 2015年 12月25日经校(院)办公会审议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校(院)此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规程不一致的,以本规程为准。
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