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讲员:彭枥燃
2014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首次明确提出了“100-1=0”的法治公式。他指出:“我们要懂得‘100-1=0’的深刻道理。一个错案的发生,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法治这一主题进行了一系列重要论述,从而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所以,我们每个人,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应当认真理解“100-1=0”的深刻道理,都应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掌握法律原理、树立法治观念、运用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建设。